| 店主:张晓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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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市震荡让分红险热销 负利率时代成首选 |
随着宏观经济“利空”数据不断出现,国内股市阴云密布。股市“走熊”波及保险市场,过去销售一直红火的投连险近期销售滑坡,而此前不温不火的分红险却在市场上逐渐“走红”。经过多次加息,有些分红险的收益率水涨船高,从去年初的平均3.5%一路攀升到去年10月份的平均5%左右,并且有望继续攀升。据了解,中国平安打算在其20周年庆之际,推出8.25%的高回报率分红险回馈客户。
负利率时代:
分红险成首选
分红险获得市场热捧是有原因的。其一,股市跌宕,资金流向股市的意愿减弱,而分红险表现稳定。其二,受基金销售疲软影响,银行中间业务向保险产品倾斜。其三,各大保险公司的分红策略对市场产生强烈刺激。
虽然历经多次加息,但是很多市民发现,在加息预期下,不停地去银行办理转存显然吃力不讨好。其实,有些分红险产品的分红是随息而动的。来自各人寿保险公司的数据也表明,分红险实际收益率也随着利息水涨船高,从去年初平均的3.5%一路攀升到去年10月份的平均5%,并且有望继续攀升,这让人们在进行保险投资的时候不必过分担忧加息因素。
在负利率时代投保,分红型保险成为不少人的一个好选择。一般情况下,分红保险在保证固定保额满期返还的基础上,集中庞大保险资金,由机构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保单保值增值,抵消通货膨胀造成的资产流失。对投保人来说,在保证固定资本返还的同时,还可以“赚取”以复利计息的红利收入。
“分红险一方面能够帮助投资人战胜通胀,其跨经济周期的长期投资特征也能让投资者取得稳健收益。”招行理财师建议,在加息的预期下,投保人自然最好选择那种“息涨随涨”的险种。
随着保险产品的成熟,具备保险保障和投资理财功能的分红险已成出色的理财工具。据了解,保监会规定“分红保险投资收益不得低于公司可分配收益盈余的70%”,保险公司将通过红利的方式把投资收益分给投保人。目前分红险的主要投资渠道为国债、存款、基金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因此,加息后保险公司的新增投资收益有望提高,投保者的利益也必然水涨船高。
分红险:
累积生息才划算
对于投资者来说,除了要面对“跌跌不休”的股市以外,还要面对物价上涨带来的通胀困局,而分红险由于其年年分红及复利累积等特点,可以有效地抵御通胀的影响。
不少投保者在选择分红方式的时候比较喜欢现金分红,觉得真金白银拿在手上才踏实,但是如果采取累积生息的分红方式,保险公司将按照复利方式进行红利滚存,投保者获益更大。在开始的一两个保单年度内,累积生息的数额可能并不大,但经过多个保单年度的滚存,红利累积生息带来的收益将超出现金分红收益数倍。
据悉,中国平安推出的累积生息还包括生存金累积生息服务,只要在平安购买了具有生存金返还功能的险种,便可享受中国平安以一定利率为这笔生存金计息利益。同样,经过多个保单年度的滚存,生存金累积生息带来的收益将给客户带来惊人的回报。 |
| 原文地址: http://insurance.cnfol.com/080513/135,1516,4141585,00.shtm |
| 已收藏到 ┊ 点击:51 ┊ 2008-05-13 12:11:46 |
| 四川汶川发生7.8级地震 国寿平安启动抗灾计划 |
5月12日下午14时28分,四川省汶川县发生7.8级地震,北京、上海、陕西等全国多个省市有明显震感。
中国人寿(601628行情,股吧)和中国平安(601318行情,股吧)在第一时间启动了抗灾计划。灾情发生后,中国平安集团第一时间成立“5·12抗震救灾小组”,董事长兼CEO马明哲任组长。 为方便灾民及时报案,提升理赔效率,中国平安宣布客户服务热线95511、95512为紧急救援电话,不分客户类别,二十四小时接报案。同时,后援中心也开通紧急作业通道,优先处理地震相关的各项理赔作业。平安产险董事长兼CEO任汇川及平安、寿险、养老险相关负责人已第一时间赶赴四川灾区指导救灾工作。
同时,中国人寿紧急启动重大灾害事件预警机制。杨超董事长发去慰问电,同时要求四川分公司全力以赴做好灾区服务工作。相关工作人员已经派往灾区,公司热线24小时提供理赔服务。
上海证券报/卢晓平 黄蕾 |
| 原文地址: http://www.china-insurance.com/news-center/newslist.asp?id=112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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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焰:完善保险业税收政策 调低金融保险营业税率 |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8年03月05日 09:17
卢晓平
昨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党委书记、总裁吴焰在自己提交的提案中表示,我国应该完善保险业税收政策,适当调低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率,或通过改变营业税纳税基数的方式,调低保险业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额。
提案建议,为推进我国保险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有必要不断完善保险业税收政策,取消或放宽对未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的纳税比例限制,对于按精算方法提取的未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可税前据实扣除,不做额外的纳税调整。明确保险公司按精算方法提取的理赔费用准备金也可在税前扣除;不再针对保险公司各分支机构对允许税前扣除的呆账准备金比例进行控制。尽快出台具体办法,对于税法规定有扣除标准的扣除项目,允许保险公司进行统一的纳税调整。
另外,他还建议,取消或放宽对手续费8%税前扣除比例的限制;适当减免保险营销员的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对航天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
来源: 上海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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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地址: 吴焰:完善保险业税收政策 调低金融保险营业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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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指南:“三思”而后行 买保险才能高枕无忧 |
保指南:“三思”而后行 买保险才能高枕无忧
2008年01月12日11:26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发表评论(0)支持(0)反对(0) 经常接到一些朋友的电话,问我买某一个保险产品是否“划得来”。我的这些朋友,按说驰骋在股市或实业也有一定年头,选择保险对于他们来讲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估计现实生活中的不少朋友,买了保险的或没买保险的,对于自己买的保险是否“合适”可能并没有太大的把握。
由于大多数的保险不是马上可以被使用或看得到投资价值的产品,所以在买这个商品的时候,判断是否物有所值就有一定的困难。有比较划算的产品和不划算的产品吗?现实中是存在的,但从精算师的眼光看,这种差异是很小的。大多数时候这个问题就像问一双GUCCI的皮鞋跟一双NIKE运动鞋哪一个更划算?相信大多数的人会问,你买这双鞋是为了干什么?在什么时候穿?其实保险也一样。我想作为理智、长远的投资理财(相关:证券 财经)者,至少要想清楚三个问题。问清楚了再埋单,方可做到高枕无忧。
首先要想清楚为什么要买保险,即想在什么时候用?在你设想的理财结构中,你准备把保险作为消费还是投资?我们看到周围绝大多数的人一边喊着“贵”一边还是会去买机动车责任险和车损险,为什么?就是怕万一。
这时候保险就不太像消费,如果是消费,要是太贵你可以选择不买。这时候保险就比较接近于一种衍生产品??花钱止损。这时候保险肯定不是一种增值工具,而是一种避险或者说是保值工具。
再比如说,你买一个寿险(严格意义的寿险是指死亡保险),为什么?也是怕万一,但这个万一不是止损,这甚至不是一种投资,而是一种消费。消费可以获得愉悦??内心的平安、对家人尽责的满足感、家庭财务和情感稳定的愉悦。所以从这个角度上说寿险是一种“必需品”,没有它,一家之主的内心无法平静。你很难将它与回报挂上钩。
其次,问问自己为什么要买这个保险?买一样东西,或做一项投资,很关键的一点是首先要买“对”的东西而不是“划算”的东西。保险也一样。我们也会经常看到,本来想买一个1000元的家庭财产保险,结果却花了2万元买了个同等保额的家庭财产还本保险。那么什么叫还本保险?就是你花了2万元然后一年或者2年后这本金还是你的,但在此期间你还享有家庭财产的保障,于是不少人觉得很“划算”,因为等于免费获得了一个保险。
但细想一下,你为什么要买这个保险?是要买一个家庭财产遇到危险“止损”的工具,还是要买一个在一年内让1.9万元增长为2万元的投资?或者你同时想要2个?只有回答最后一个答案的人才真正买“对”了东西,其他的似乎都并非完全符合初衷。假如说这个例子在一个中产家庭还可以接受的话,那么一个六旬老妪放弃一个终身养老保险,而去买一个投资连结寿险产品,我就很为她的晚年是否能平稳度过而捏一把汗了。所以在买一个保险之前一定要问清楚自己为什么要买这个产品,先不要想“划算”与否的事情。
第三,为什么要在这里买保险?由于很少有人会主动去找保险公司买保险,所以很少有人在决定购买的时候会问自己:“我为什么在这里买保险?”之所以提出这个问题,是因为从不同的人手里或不同渠道买到的东西可能会有所不同。问一下自己:是不是因为这个业务员是我的朋友推荐的;或这个小伙子很诚恳地“跟踪”了我一个月,不买有点不好意思??其实你不是真的要保险,你只是想摆脱一种人情的困扰,这时候你可能会挑一些“便宜”点的产品,或“理财”产品??但那便宜的产品是否会给你带来相当价值?那理财产品的收益和风险你是否已了解妥当?
为什么要在这里买保险?这个公司适合你吗?这个公司卖这个产品有优势么?这个业务员适合你吗?他是在了解你“为什么买保险”之后再推荐的“这个产品”吗?在你需要的时候他会给你第一时间的帮助吗?在你决定埋单的最后一刻,花一点时间想一下这个问题,可能会省却将来的一些烦恼。
有了以上的“三思”再去买保险,你一定会对自己的投资或消费决定更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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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地址: http://insurance.hexun.com/2008-01-12/10278531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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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增加“工作地点” |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增加“工作地点”
来源:新民晚报 更新时间:2007-10-25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八十一条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
东莞市大岭山横纲家具厂因生产经营需要,整体搬迁至寮步并更名为寮步锐思家具厂。在搬迁过程中,厂方没有与企业内的工人协商,并在搬迁后要求工人去新厂上班。
该厂有70名工人由于已在东莞本地安家,不愿意去新厂上班。遂向家具厂提出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厂方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金。企业则认为,工厂并没有辞退劳动者,是员工不愿到新厂上班,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不该支付这笔经济补偿金。双方协商不下,就此引发劳动纠纷。劳动者提起了劳动争议仲裁。
企业方面表示,已经为工人准备了进入新厂的入职手续以及工卡、饭卡等,希望老员工能进入新厂工作。企业没有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所以不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后认为,由于《劳动法》中对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规定没有“工作地点”,故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工作地点”也属合法。
因此,企业搬迁后工作地点发生变化,企业并不一定要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有些企业搬迁后,又提供厂车,在原工作地点接送工人到新地点上下班,使工人的生活条件及子女上学不受影响,并且给予工人原厂待遇等。这种情况下,工人应该服从厂方安排。但是,如果新旧工作地点相隔很远,企业又不能提供后续服务,工人的生活水平下降及出现影响子女读书等问题,经企业和工人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则可视为“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应该支付经济补偿。
实解
现行《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了,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七项必备条款。其中,并不包括“工作地点”。实践中,就出现了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文本中没有“工作地点”的约定。而在企业工作地点发生变化后也不与劳动者协商,而是要求劳动者继续工作。本案中的情况在珠三角地区时有出现。造成劳动者难以履行劳动合同或者选择辞职。针对这种情况,本次《劳动合同法》中对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增加了“工作地点”,不仅于此,《劳动合同法》还增加了其他必备条款的内容。
劳动合同必须包含必备条款
我国不仅要求全日制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必须是书面的,而且对劳动合同的条款作了法律的硬性规定。其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劳动合同双方的基本情况。与一般民事合同相同的是首先应写明双方的基本情况。即,用人单位的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个人情况包括,姓名、住址、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劳动关系履行的具体内容。包括:1)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按照期限可以分为:有固定期限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2)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内容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交付劳动的约定事项,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说明工作的具体职位、责任、种类和行为要求。劳动内容与劳动报酬具有直接的联系。工作内容的约定应明确、具体,并有一定的弹性。工作地点是劳动者的劳动场所,是劳动合同的履行地。同时,由于劳动管理的“属地化原则”,工作地点将涉及到劳动仲裁地、最低工资标准等一系列问题。
3)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作时间是劳动基准的内容。我国法律规定标准工时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除标准工时外还有缩短工时、综合计算工时、不定时工时、计件工时等,都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4)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是劳动者提供劳动的主要目的,获得劳动报酬也是劳动者的首要权利。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最低工资,并对工资发放等作了规定,企业在劳动合同约定中应遵守有关法律的规定。
5)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是企业的法定义务,一般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
6)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提供安全的生产场所,如劳动者的生产环境可能存在安全隐患或职业病因素的,用人单位应在招用劳动者时如实告知,并在合同中写明。
缺少必备条款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本法对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规定,充分考量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签订中的不对等,对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中缺少必备条款的,首先以行政监督责令用人单位改正。由于未载明必备条款或违反必备条款,从而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四款、第八十五条(一)、(二)、(三)等,都是对用人单位单方提供的劳动合同条款未载明必备条款的后果的规定,或对用人单位的赔偿标准进行计算的规定。
除上述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外,劳动合同中也可约定其他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协商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商业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这些本款所列举的约定内容,都在本法中有所规定。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也可与劳动者约定其他内容,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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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地址: http://social.xy178.com/a/2007-10/25/095227u7856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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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把手教你买保险:多思量 不轻言退保 |
手把手教你买保险:多思量 不轻言退保
来源:证券日报 更新时间:2007-12-20
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成百上千的保险产品,普通消费者面对这些难免会眼花缭乱,不知从何下手。实际上,购买保险和选择其他商品一样,只要掌握了关键的几步,做到多斟酌、多研究、多思量,就能明明白白买保险。
多斟酌 确定保险需要
选择保险要根据自己的需求来确定,代理人的意见、亲朋好友的保险方案只能起到参考作用。以下几点是挑选保险产品时必须要注意的。
首先,不要盲目跟风。每个家庭、每个个体对保险的需求都不一样,不同需求搭配不同保险。如果考虑发生危急情况下为家庭提供最需要的经济支持,可以选择终身、定期寿险或意外伤害保险产品;如果要考虑生病住院能够取得医疗费用的补偿,则要选择医疗保险、健康保险产品;如果更关注自己将来退休养老计划和理财规划,可以选择年金保险、投资连结保险等。
目前市场上各家保险公司的同类保险产品存在着较大的同质化现象,让人感觉好像哪家的都差不多。其实不然,同类产品在很多细节上会有区别。所以,在确定了自己的需求后,还要在同类产品中仔细比较,选择最适合自己的。
其次,避免过度消费。购买保险之前,要根据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计划好保险投入费用,避免出现东挪西凑的情况,更要避免倾囊而出,交完了首期保费却无法交续期的尴尬局面。根据统计数据,一般以不超过年收入的20%作为保险投入,是一个比较合理的范围。
第三,充分了解保险公司。寿险公司的好坏,关系到消费者今后的各项保障,因此,在购买保险前一定要了解多家保险公司的情况。可以亲自上门了解,也可以打电话咨询。建议选择经营稳健、服务良好、出单快捷的公司。
多研究 明白保险责任
确定购买哪类保险产品后,就要审慎研究保险条款。保险条款是保险合同的核心内容,虽然阅读冗长的保险条款令人乏味,但在投保前和拿到保单后千万不要嫌麻烦,一定要认真阅读,而且现在有很多保险公司陆续推出了通俗化保单,内容更加简单易懂。另外,建议消费者重点阅读“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两项。保险责任规定在何种情况下保险公司为客户提供哪些保障;除外责任列举或陈述在何种情况下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弄清楚这两项内容,基本上可以明确花钱买到了什么保险保障。
多思量 不轻言退保
虽然退保是消费者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但保险业内人士无一例外会告诉你,投保人在投保寿险后不应轻易退保。退保会使投保人在经济上蒙受损失,特别是在未交满两年保险费的情况下,退保金更少。同时,退保后再重新投保,会因年龄的增长而多交保险费。因此,投保人尤其应该关注以下几个关键时间:
10天的投保犹豫期——一般来说,客户收到保单后的10天是“犹豫期”,投保人可以充分利用这一段时间,仔细研究保单或详细咨询,对自己所投保险再作一番深入考虑,下定最后的决心。
60天的缴费宽限期——这是针对分期缴保费的情况而定的。考虑到投保人可能由于手头资金周转不灵等种种原因,不能按期缴保费,保险公司一般都会设定一个延缴保费的宽限期,大多为60天。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但会从所需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其所欠缴的保费及利息。
保险合同中止2年内——消费者如果在60天宽限期内未缴保费,则保险合同中止,相关保险利益也暂时中止。如果中止保险合同后,想恢复原有的保单,一般情况下,在保险合同中止2年内,投保人可申请恢复,与保险公司达成复效协议,但要补缴失效期内的保费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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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地址: http://knowledge.xy178.com/a/2007-12/20/135248u8119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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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寿革新求变从被动发展到主动出击 |
“中国人寿不会放弃任何发展的机会,也会抓住任何发展的机遇。”从2005年9月7日杨超执掌中国人寿三个月后在媒体首次亮相,到日前中国人寿2007年中期业绩发布,这句话就不断被杨超及中国人寿管理团队重复着。所谓态度决定一切,两年来,就是这样一个信心满满、锐意进取且务实、低调的管理团队,赋予中国人寿新的企业形象:激情内敛、稳健的,同时是敏锐、积极进取的。
“中国人寿、中国平安创造的中国保险股概念,放大了中国保险业对中外战略投资者的吸引力,特别是外资在积极寻求投资中国保险业的一切机会。”一位业内人士对记者说。中国人寿的成长让外国投资者对中国保险业发展空间有了良好的预期,他们在投资国内保险业时甚至降低了门槛。
良好的业绩支撑、不断优化的业务结构,完善的公司治理,有效的风险管控、充足的偿付能力,体现了作为中国寿险业龙头企业和中国资本市场最大的机构投资者稳健、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但是真正优秀的企业其价值体现不仅仅是赚钱的能力,更重要的是通过自己的发展创新对行业的带动、对国家、社会的影响力增强,而这一点中国人寿确实是令人刮目相看。
“不可复制!”监管部门一位官员在谈到中国人寿的发展,特别对农村保险业务的拓展时曾感叹。在公司2007年中期业绩发布资料中有一个九页纸的对公司介绍,其中有多项中国人寿这两年在保险行业创造的第一:2007年公司成功回归A股,成为境内资本市场保险第一股和全球第一家在纽约、香港、上海三地上市的保险公司,市值稳居全球上市寿险公司第一位;在《财富》杂志最新评出的全球500强企业排名192位,并以588.67亿元的品牌价值位列“世界品牌500强”第306位;入股9家上市及非上市商业银行及中信证券,成为与银行关联度最高保险企业;与云南、深圳、新疆等地方政府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在中国金融业首建慈善基金会;而公司对农村业务的拓展更是硕果累累。中国保险股份董事会秘书兼发展改革部总经理刘廷安说:“可能有些人认为,中国人寿的发展得益于行业主管部门给予公司的特别政策,这是一种误解。实际上,中国人寿整个公司在努力从被动发展向主动出击转型,很多发展机会都是公司主动出击捕捉到的,而每走出一步都是创新的过程。”
两年前,刚刚履新中国人寿集团(公司)总经理、国寿股份董事长的杨超坦言,摆在他面前的重要课题是,如何正确地带领中国人寿这艘航空母舰朝着金融控股集团的方向发展。他感到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压力也很大。而到2007年初,在寿险股份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的基础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公司、养老保险公司、投资控股公司、富兰克林资产管理公司(香港)先后成立并开展业务,集团内部已经形成了独立法人之间的混业经营模式。在媒体见面会上,杨超对国寿金融控股发展模式及实现路径诠释得到位而清晰:经过实施“三步走”,在“主业特强、适度多元”的发展目标下,包括寿险、产险、养老金、银行、基金、证券和信托在内的保险和非保险业务,都将作为金融控股的“核心主业”。目前正在进行第二步,即把养老险公司和财产险公司纳入保险的核心主业。公司的目标是希望能提供一个金融超市,使客户能够享受到多方面的理财服务。
“从‘主业特强、适度多元’到‘打造国际顶级保险金融集团’”,中国人寿在发展战略上又迈出了重要一步。”中国保监会主席助理陈文辉如此评价。在目前国内保险业竞争呈现竞争主体集团化、竞争区域扩大化、国内竞争国际化的形势下,中国人寿及时进行集团化布局,并提出国际化战略,这更是公司主动出击的体现,与公司几年前重组时提出的“创建国际一流公司”不可同日而语。因为它不是公司高管仅仅挂在嘴边的口号,而是真正在公司上下扎扎实实地从一点一滴地推进,而在推进的过程中,中国人寿每天都在发生着变化。
记者发现,在中国人寿上上下下,无论是公司内部还是与外界接触的各种场合,都会提到“打造国际顶级金融保险集团战略”。而公司的人才、业务发展、投资策略、产品战略、IT战略、客户服务等在围绕着战略目标的实现而进行。包括在这次中期业绩发布会上,当谈到公司为什么大力发展分红保险时,杨超就结合公司“十一五”发展定位向记者解释,公司要成为备受社会与业界尊重的内含价值高、核心竞争力强、可持续发展后劲足的大型现代金融保险集团,发展分红险能提高公司内含价值。清晰的发展战略及全系统不断强化的执行力,特别是主动出击观念的树立,使中国人寿很好地发挥了资源集中的优势为自己争取到更多的发展机会。
“创建学习创新型、资源优化型和成长增值型的“三型”企业,是企业成功的必备条件和必由之路,也是我们扎实推进国际顶级金融保险集团建设的基本路径。”杨超在谈及今年上半年业绩时说。在此前国寿集团公司上半年经营形势分析会上,他对照国际顶级金融保险集团“实力雄厚、管治先进、制度健全、内控严密、技术领先、队伍一流、服务优良、品牌杰出、发展和谐”这些基本特征,以花旗、美国国际集团、安联、安盛集团为例,一项一项地查摆中国人寿与之存在的差距,以此“唤醒公司管理者、员工的忧患意识,革新求变,奋起直追。”
在业绩发布会上,记者请来自前美国保德信集团,5个月前出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总精算师的邵慧中(台湾籍)评价一下她感受到的中国人寿,“管理层长远的眼光,具有国际化公司所特有的包容性,员工对公司的忠诚度,公司对诚信经营理念的塑造。”她说,这些都让她感到能融入这样一个团队非常开心。(王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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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地址: http://www.rmic.cn/action/news/newsContentAction?newsID=39638¤tSortID=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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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小贴士:万能险典型产品比较 |
万能险自推出之后就受到了市场的欢迎,在2005年更掀起了万能险的购买热潮,就如同今年的投连险。万能险得到市场的认同,一方面受到当时的市场环境影响,例如银行利率持续走低、股市低迷等;另一方面,险种本身也有很多优点,例如具有保底利率、交费灵活、提取方便等。
在这里我们不再对万能险的优点过多阐述,仅就万能险的不足以及消费者的认识误区作简单的概括:首先,万能险仅适合于中长期投资。由于在前几年会扣掉不少的初始费用,用万能险来作短线投资,显然是有赔无赚;其次,万能险的灵活是有条件限制的,以部分提取来讲,每次提取都会收一笔手续费用;再次,万能险的现行利率并不等于保证利率,除了合同约定的保底利率外,超过部分是没有任何保证的;最后,万能险并不“万能”,实际上主要是针对它的交费、提取灵活上。从保障功能上来讲,万能险并不万能,甚至是相当简单。投保者要想获得医疗、健康等全面保障,只能通过以万能险为主险,附加其他保险的方式来完成,而附加险的保费是需要另外支付的。
目前市场上的理财产品很多,保险产品作为理财产品的一种,有它独特的优点,但也有很多不足。客户在购买之前需要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需求,认识到自己的投资目的,并综合考虑自己的收入状况、其他保险产品的购买情况、已有的保障等是否满足需求等多种角度来考虑是否需要购买。
鉴于该类产品的复杂性,建议客户在购买产品的时候可以向专业、中立的经纪人或者保险咨询顾问进行咨询,以节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
| 原文地址: http://insurance.jrj.com.cn/news/20070711/000000145052.htm |
| 已收藏到 ┊ 点击:140 ┊ 2007-08-17 10:51:41 |
| 中国人寿获世界双500强 |
本报讯 中国人寿近日发布消息称,该公司再次上榜美国《财富》杂志2007年全球500强,列第192位,较上年上升了25位。这是中国人寿连续第5次榜上有名。此前,中国人寿还作为我国唯一保险企业入选由“世界品牌实验室”评出的“世界品牌500强”,排第306位。
2003年,中国人寿凭2002年保费收入1287亿元首次入选《财富》全球500强企业,排名第290位。5年时间里,中国人寿在全球500强企业的名次上升了98位,而中国人寿的年保费收入也从2002年的1287亿元增至2006年的2098亿元,复合增长率达到13%。
近年来,中国人寿明确提出“主业特强、适度多元”的发展战略,把寿险业务和资本运作作为重要的两大主业,公司实力显著增强。目前公司可运用资金已达9000多亿元,成为我国资本市场最大机构投资者。据品牌评估组织“世界品牌实验室”不久前发布的“2007中国品牌500强”排行榜,“中国人寿”以588.67亿元的品牌价值高居第5位,排名比去年上升了3位,品牌价值较上年增长了102亿元,并首次入选了“世界品牌500强”,是中国唯一入选的保险品牌。( |
| 原文地址: http://insurance.jrj.com.cn/news/20070815/000000154711.htm |
| 已收藏到 ┊ 点击:157 ┊ 2007-08-17 10:48:57 |
| 如何买保险之宝宝篇 |
舔犊情深,天性使然。
望子成龙几乎是每一位家长头脑中根深蒂固的期盼,太多的父母都希望宝宝从出生起就享受无微不至的呵护和关怀,让自己的宝宝在起跑线上一路领先,直至宝宝拥有辉煌未来的锦绣前程!
因此要不要给宝宝买保险就成了个多余的问题,如何给宝宝买保险才是他们真正要考虑的问题!这里我仅就我展业过程中接触的蛮典型的客户谈谈个人的一点看法!
一.给宝宝买保险2个常见的误区
1.先教育金后医疗;
2.只买宝宝的,不买大人的;
很多客户朋友听代理人讲保险教育金讲得多了,心里有时形成了一个第一反应:给宝宝买保险第一应买教育金;诚然宝宝的教育金准备问题是做父母的应该考虑的问题,但是不是最应优先考虑的呢?我倒不觉得!宝宝最应考虑的是健康医疗保障问题,其次才是教育金的问题,而且教育金的准备可以采用很多其它的途径来解决!当然现在很多保险公司都是以教育金为主险,附加众多的医疗健康类保险,这样就解决了谁先谁后的问题,但对于经济条件不是很宽裕的客户朋友来讲,应首选医疗健康保障,次选教育金保险;分阶段来完成全面完整的保障!
关于宝宝的医疗健康险保障,全面的保障应是意外医疗+住住院医疗+重大疾病保障!在经济条件不是很宽裕的情况下,意外加住院医疗保障为先,重大疾病险次之!因为宝宝小时玩耍磕磕碰碰在所难免,而一般住院的机率也要高于重大疾病住院的机率,而且对很多对保险不是特别认可的朋友来讲,住院医疗险更有保障:一般来讲只要住院(不分意外或疾病,不分是否确认的重大疾病),只要住院就会按保险责任理赔!当然全部拥有是最好的了!因为宝宝暂还未纳入国家社保医疗体系,建议在未买儿童重大疾病险的情况下,住院医疗的保障额度要略高些,建议5万以上!如已买儿童重大疾病险,则可以稍调低点!儿童重大疾病险的保障额度最少10万,经济条件许可可以买高些!一般来说附加在教育金后的重大疾病保险都蛮便宜的,建议买高些保额!
至于第二个误区只给宝宝买不给自己买,可能更多的是爱子或爱女心切的缘故,其实作为子女最好的保险和最大的保障的父母亲在给宝宝购买一定保障的同时,给自己的保障也是必不可少的!试想一下,如果作为投保人的父母不幸出了意外,宝宝的保障能维持多久??(不过现在很多保险都有投保人豁免条款了,买保险要注意这点,所谓投保人豁免条款就是如果作为投保人的父母如出现了意外(身故,残废,有的公司则出现了投保人身患重大疾病也豁免的),宝宝保单保费免交,保险责任照旧,而豁免条款的多少可以反应该险种是否更人性化的标准!)
另外关于宝宝的教育金保险的问题,很多客户在咨询时都觉得到了大学领取年金时可能1万或2万都不够以后的学费,因此把每年领取的钱设计得比较高,希望把宝宝的未来安排得好好的,这个不是不可以,但是相对而言保费就高了;因为教育金保险很大程度上主要的作用是在强制储蓄的同时拥有保障,投资回报率是不高的,尤其是对于购买时宝宝年龄很有几岁的小宝宝来说,不是特别的具有性价比!因此建议有能力买较高教育年金的客户朋友能抽出一少部分钱,打个比方,准备买以后宝宝大学时每年领2万元的朋友,可以考虑给宝宝每年买一万元的教育年金,另外准备买的一万元的保费用于购买投资理财险,同样以宝宝为被保险人,因为投资理财险的收益如不是出现特别大的意外,能拿回的钱肯定比单独买教育金的回报率高得多!
二、在线写来,简单小结建议如下:
1.在经济条件一般的情况下,先医疗后教育金,后者等经济宽裕后以其它方式弥补;
2.先意外医疗+住院医疗,后重疾;在后者未买的情况下,住院医疗的保障额度要买高点,因为宝宝暂未列入社保体系;
3.如有能力买较高保额的教育金,建议买少额教育金另外购买点投资理财(投连险),收益要较教育金高;
4.购买宝宝保险时请看下投保人豁免的条件和条款,它是险种是否更人性化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指标;
5.给宝宝买保险时不要忘了您自己,因为健康的您才是宝宝最持久最坚定的保障;
一点个人建议,供大家参考,也欢迎同伴们发表意见!
也衷心地祝福宝宝因您的爱心和责任拥有辉煌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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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收藏到 ┊ 点击:119 ┊ 2007-08-13 12:29:32 |
| 中国人寿和人保股份继续领跑寿险、财险 |
保监会上周五公布的上半年保险经营数据显示,1-6月保险行业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3718.3亿元,中国人寿(行情论坛)和人保股份继续领跑寿险、财险。
在保费收入方面,1-6月财产险为1084亿元,人身险为2634.2亿元;在财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方面,中资机构共实现收入1116.06亿元,其中人保股份实现收入494.52亿元,名列中资机构第一,美亚以3.97亿元居外资保险机构第一位;在寿险保费收入方面,中资机构共实现收入2439.3亿元。其中国人寿实现收入1213.27亿元,名列第一。年金方面,上半年养老保险公司企业年金缴费9.28亿元,受托资产为18.42亿元,投资管理资产17.85亿元。其中,太平养老实现年金缴费3.79亿元,平安养老达5.49亿元。
另据统计数据,截至上半年,保险投资总额达1.55万亿元,资产总额达2.53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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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地址: http://money.163.com/07/0806/01/3L65S0R7002526MK.html |
| 已收藏到 ┊ 点击:103 ┊ 2007-08-13 12:16: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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